上海GSMA大会上,三大运营商不约而同地展出“OTT TV”,相比之下,此前“逢场必出”的IPTV已经隐与幕后。 在中国电信展台,上海电信联合天翼视讯,展示其OTT TV视频业务,内容平台由天翼视讯打造,机顶盒由天翼视讯与海信联合推出,同时支持IPTV、OTT TV,此外还支持Andriod应用、远程医疗、教育等等。据悉,双方合作分成模式延续此前的手机视频合作模式,用户推广由上海电信进行,以原有标清IPTV用户为基础,进行用户升级,“包两年宽带,送机顶盒,IPTV业务19元/月,OTT TV业务15元/月,均包含在宽带费中。”当然,此前已经购买过手机视频的上海电信用户,可以直接进行合同迁移,不用额外缴费,已于5月开展试点。

相比于上海电信,上海联通处于从属地位,所以上海电信与OTT视频企业的合作更为积极,目前上海联通与乐视、百事通进行内容合作,推出沃TV,在上海开展试点工作,重点针对10M以上宽带用户,推出高清机顶盒,打造高清互联网视频。每个用户收取一定功能费,并且与乐视、百事通分成。相比于上海电信,上海联通处于从属地位,所以上海电信与OTT视频企业的合作更为积极,目前上海联通与乐视、百事通进行内容合作,推出沃TV,在上海开展试点工作,重点针对10M以上宽带用户,推出高清机顶盒,打造高清互联网视频。每个用户收取一定功能费,并且与乐视、百事通分成。

中国移动则在浙江等地开展互联网电视试点,在与OTT牌照方合作的同时,中国移动视讯基地正在推出“i视界”的高清OTT视频,值得一提的是,整个GSMA展馆中,i视界当属界面最简洁的一款。

OTT业务,并非清一色地“取代”运营商,只有即时通信应用在侵蚀运营商的语音业务。视频类、下载类、存储类业务对电信业务的推动效应,要大于替代效应,能有效提升宽带ARPU值。在这里,OTT与运营商存在很大合作空间,视频只是打开与OTT合作大门的第一步。 不过,需要警惕的是:目前允许经营OTT视频业务的只有“七大牌照”,根据181号文件,目前的大部分OTT电视,都存在违法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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